第二节 通路

   第3.2.1条   基地内通路
    一、基地内应设通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通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各个安全出口及建筑物周围应留的空地。
    二、通路的间距不宜大于160m。
    三、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15m。
    四、基地内车行量较大时,应另设人行道。
   第3.2.2条  通路宽度
    一、考虑机动车与自行车共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
    二、消防车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3.50m。
    三、人行通路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
   第3.2.3条   通路与建筑物间距
    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有出入口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