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通道与围栏

第5.3.1条 配电装置的布置,应便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

屋外配电装置应设置必要的巡视小道及操作地坪。

第5.3.2条 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注:①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柱个别突出处,允许缩小200mm。

  ②手车式开关柜不需进行就地检修时,其通道宽度可适当减小。

  ③固定式开关柜靠墙布置时,柜背离墙距离宜取50mm。

  ④当采用35KV手车式开关柜时,柜后通道不宜小于1.0m。

第5.3.3条 屋内布置的GIS应设置通道。其通道宽度应满足运输部件的需要,但不宜小于1.5m。屋外布置的GIS,其通道宽度应根据现场作业要求确定。

第5.3.4条 设置于屋内的油浸变压器,其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的最小净距(mm)        表5.3.4

变压器容量(KVA) 1000及以下 1250及以上
变压器与后壁、侧壁之间 600 800
变压器与门之间 800 1000

对于就地检修的屋内油浸变压器,变压器室的室内高度可按吊芯所需的最小高度再加700mm,宽度可按变压器两侧各加800mm确定。

第5.3.5条 设置于屋内的干式变压器,其外廓与四周墙壁的净距不应小于0.6m,干式变压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并应满足巡视维修的要求。

全封闭型的干式变压器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

第5.3.6条 厂区内的屋外配电装置,其周围应设置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5m。

第5.3.7条 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的栅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2m,栅状遮栏最低栏杆至地面的净距,不应大于200mm。

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的网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7m,网状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

围栏门应装锁。

第5.3.8条 在安装有油断路器的屋内间隔内除设置遮栏外,对就地操作的油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应在其操作机构处设置防护隔板,宽度应满足人员操作的范围,高度不应小于1.9m。

第5.3.9条 屋外的母线桥,当外物有可能落在母线上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