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
第6.4.1条 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第6.4.2条 有人值班的独立变电所,宜设有厕所和给排水设施。
第6.4.3条 在配电室内裸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当在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灯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