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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收缩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展开/收缩 第三章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第一节 公共厕所
第二节 化粪池
第三节 垃圾管道
第四节 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间
第五节 废物箱
展开/收缩 第四章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第一节 垃圾转运站
第二节 垃圾、粪便码头
第三节 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场)
第四节 垃圾最终处置场
第五节 贮粪池
第六节 洒水(冲洗)车供水器
第七节 进城车辆清洗站
展开/收缩 第五章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及工作场所
第一节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的用地
第二节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修造厂
第三节 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环境卫生专业用品工厂
第四节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
第五节 水上环境卫生工作场所
第六章 涉外环境卫生设施
第七章 环境卫生专用车辆通道
附录一 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设置数量的计算方法
附录二 固定的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用地面积计算公式
附录三 垃圾、粪便码头岸线长度计算公式
附录四: 垃圾最终处置场用地面积计算公式
附录五 本标准有关术语解释
附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