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抗震构造要求


  第6.2.1条 设计烈度为7度和8度的砌块建筑,除满足一般构造要求外,尚应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第6.2.2条 设计烈度为7度和8度的砌块建筑的高度不宜超过表6.2.2的规定。

  砌块建筑的高度限值(米)   表6.2.2

砌 块 类 别 墙  厚 d
(厘米)
设 计 烈 度
7度 8度
密 实 砌 块    d≥24
   d>18
16
13
10
空 心 砌 块    d>24
 24≥d≥20
19
16
13
10

  注:①砌块建筑的高度指室外地面到檐口的高度。

  ②砌块建筑的层高不宜超过4米。

  ③医院、学校等横墙间距大于4米的砌块建筑,高度限值应降低3米。

  ④当有可靠根据时,其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第6.2.3条 设计烈度为7度或8度的密实砌块建筑,加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后,其高度限值可按表6.2.2增加3米。构造柱间距不大于8米。施工时必须先砌墙后浇柱。柱的截面不应小于24×18厘米,主筋不小于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厘米。墙与柱之间应沿墙高度在每皮水平灰缝中设2Φ6钢筋联结,钢筋伸入墙内不少于1米。构造柱应与圈梁联结。

  第6.2.4条 砌块建筑局部尺寸宜遵守表6.2.4的规定。

  砌块建筑局部尺寸(米)   表6.2.4

项        目 设 计 烈 度 备    注
7 度 8 度
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
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
边的最小距离
无锚固女儿墙最大高度
内墙阳角至洞边最小尺寸
1.00
1.00

0.50
1.00
1.20
2.00

0.50
1.50

墙角设有构造柱时不受此限

出入口上女儿墙应有锚固
阳角设有构造柱时不受此限

  注:①非承重墙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宽度不得小于1米。

  ②窗间墙宜等宽均匀布置。

  第6.2.5条 圈梁的设置,除必须满足一般构造要求外,尚应闭合,并宜在楼板同一标高处或紧靠楼板设置。多层砌块建筑每层均应设置圈梁:外墙及内纵墙应全部设置;设计烈度为7度时,内横墙圈梁间距不大于7米,8度时,不大于4米。圈梁高度不小于20厘米。设计烈度为7度、8度时,其配筋分别不少于4Φ8、4Φ10,箍筋间距不大于20厘米。设计烈度为7度时,屋顶圈梁应现浇,8度时,每层圈梁均应现浇。

  单层空旷砌块建筑在檐口高度处应设闭合现浇圈梁一道。檐口高度大于4米时,应增设圈梁一道。圈梁配筋不小于4Φ12,箍筋间距不大于20厘米。

  圈梁内钢筋绑扎搭接长度不应小于40倍钢筋直径。

  注:墙厚小于24厘米时,应在屋盖及每层楼盖处沿所有内外墙设置圈梁。

  第6.2.6条 抗震横墙除进行强度验算外,其最大间距尚应遵守表6.2.6的规定。

  抗震横墙最大间距   表6.2.6

楼  盖  类  别 设 计 烈 度
7 度 8 度
  现浇钢筋混凝土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
        木
15
12
9
12
9
6

  第6.2.7条 砌块砌体抗震构造配筋应按表6.2.7规定采用。

  砌块砌体抗震构造配筋位置及用量    表6.2.7










设 计 烈 度 备    注
7 度 8 度











建筑物四大角,
楼梯间四角,内纵
墙与山墙交接处的
隔皮水平灰缝中
建筑物四大角,
楼梯间四角,内纵
墙与山墙交接处,
外纵墙每7米与内
横墙交接处的隔皮
水平灰缝中
加设构造柱时,如
间距不大于8米,可
设置在内外墙交接
处、楼梯间四角及外
墙转角

2Φ6,每边进墙
不小于1米
2Φ6,每边进墙
不小于1米
 











建筑物四大角,
楼梯间四角,内纵
墙与山墙交接处,
外纵墙每7米与内
横墙交接处
每道纵横墙交接
处及横墙门洞的两
1插筋保护层不
宜少于2厘米,孔洞
用200号细石混凝土
捣实;
2插筋应贯通墙
身,锚固于基础,连
接于圈梁。钢筋搭接
或焊接必须按规定长
度,保证质量

1Φ14(或2Φ10) 1Φ16(或2Φ10)  

  注:单层空旷建筑参照设计烈度为8度的多层建筑。

  第6.2.8条 预制板在墙上的搁置长度应满足第5.2.11条要求。如不能满足时,应在与墙或梁垂直的板缝内配置不小于1Φ6钢筋,钢筋两端伸入板缝内的长度均为1/4板跨。山墙处应用1Φ6“U”形锚固筋,伸入板缝内长度为1/4板跨。

  当板跨大于4米并与外墙平行时,楼盖和屋盖预制板紧靠外墙的侧边宜与墙或圈梁拉结。

  砌块建筑端部为大房间的楼板,及设计烈度为8度的砌块建筑的屋盖,应加强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相互间以及板与梁、墙与圈梁的拉结。

  第6.2.9条 楼梯间不宜设在房屋端部的第一开间。

  设计烈度为8度时,楼梯间及门厅内墙阳角处的大梁支承长度,不应小于50厘米,且应与圈梁联结。

  不应采用悬挑式楼梯踏步及有竖肋插入墙体的预制楼梯踏步。

  第6.2.10条 当设计烈度为8度并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宜用防震缝将砌块建筑分成若干体形简单、结构刚度均匀的独立单元。

  一、砌块建筑立面高差在6米以上;

  二、砌块建筑有错层,其楼板高差较大;

  三、各部分结构刚度截然不同。

  防震缝应沿砌块建筑的全高设置,其两侧应布置墙。基础可不设防震缝。防震缝的宽度根据砌块建筑高度和设计烈度的不同,一般可参照表5.2.13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