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试验步骤

  第3.2.1条 砌体抗压试验之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试件应作外观检查,当有碰撞或其他损伤痕迹时,应作记录;当试件破损严重时,应舍去该试件。

  二、在试件四个侧面上,应画出竖向中线。

  三、在试件高度的1/4、1/2和3/4处,应分别测量试件的宽度与厚度,测量精度应为1mm。测量结果应采用平均值。试件的高度,应以垫板顶面为基准,量至找平层顶面确定。

  四、试件的安装,应先将试件吊起,消除粘在垫板下的杂物,然后置于试验机的下压板上。当试验机的上、下压板小于试件截面尺寸时,应加设刚性垫板;当试件承压面与试验机压板的接触不均匀紧密时,尚应垫平。试件就位时,应使试件四个侧面的竖向中线对准试验机的轴线。

  五、仪表的安装,当测量试件的轴向变形值时,应在试件两个宽侧面的竖向中线上,通过粘附于试件表面的表座,安装千分表或其他测量变形的仪表。测点间的距离,宜为试件高度的1/3,且为一个块体厚加一条灰缝厚的倍数。当测量试件的横向变形时,应在宽侧面的水平中线上安装仪表,测点与试件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六、对试件施加预估破坏荷载5%时,应检查仪表的灵敏性和安装的牢固性。

  第3.2.2条 对不需测量变形值的试件,可采用几何对中、分级施加荷载方法。每级的荷载,应为预估破坏荷载值的10%,并应在1~1.5min内均匀加完;恒荷1~2min后施加下一级荷载。施加荷载时,不得冲击试件。加荷至预估破坏荷载值的80%后,应按原定加荷速度连续加荷,直至试件破坏。当试件裂缝急剧扩展和增多,试验机的测力计指针明显回退时,应定为该试件丧失承载能力而达到破坏状态。其最大荷载读数应为该试件的破坏荷载值。

  第3.2.3条 对需要测量变形值、确定砌体弹性模量的试件,宜采用物理对中、分级施加荷载方法。在预估破坏荷载值的5%至20%区间内,应反复预压3~5次。两个宽侧面轴向变形值的相对误差,不应超过10%。当超过时,应重新调整试件位置或垫平试件。预压后,应卸荷并将千分表指针调拨至零点,按本标准第3.2.2条规定的施加荷载方法逐级加荷,并应同时测记变形值。当加荷至预估破坏荷载值的80%时,应拆除仪表,然后将试件连续加荷至破坏。

  注:预估破坏荷载值,可按试探性试验确定,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公式计算。

  第3.2.4条 试验过程中,应观察和捕捉第一条受力的发丝裂缝,并应记录初裂荷载值。对安装有变形测量仪表的试件,应观察变形值突然增大时可能出现的裂缝。荷载逐级增加时,应观察和描绘裂缝发展情况。试件破坏后,应立即绘制裂缝图和记录破坏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