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五 可变作用准永久值和频遇值的确定原则

  对可变作用可选择足够长的观测期进行连续观测,以确定准永久值和频遇值。

  当条件不具备时,也可根据必要的观测经判断确定。

  (一)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

  根据连续观测数据,可获得可变作用Q随时间t的变化规律(见附图5.1)。

  
        附图5.1 可变作用准永久值的确定

  可按可变作用值超过准永久值的总持续时间与整个观测期的比值μ确定准永久值。可取μ≤0.5。

  (二)可变作用的频遇值

  可采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定频遇值:

  1.按与准永久值相同的原则确定,但μ的取值应相当小。

  2.按可变作用超过频遇值的次数n与整个观测期的比值ν确定。ν称为跨阈率,一般根据经济因素确定。

  当工程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可按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结构部分损坏(例如开裂)。一般系因出现可变作用的较高值所致,故宜按跨阈率ν确定。

  2.结构功能降低(例如出现不舒适的振动)。一般受可变作用总持续时间的影响较大,故宜按比值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