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供电工程规划
9.3.1 供电工程规划应包括预测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的供电负荷、确定电源和电压等级,布置供电线路、配置供电设施。
9.3.2 村镇所辖地域范围供电负荷的计算,应包括生活用电、乡镇企业用电和农业用电的负荷。
9.3.3 供电电源和变电站站址的选择应以县域供电规划为依据,并符合建站的建设条件,线路进出方便和接近负荷中心。
9.3.4 变电站出线电压等级应按所在地区规定的电压标准确定。
9.3.5 供电线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沿公路、村镇道路布置;
2.宜采用同杆并架的架设方式;
3.线路走廊不应穿过村镇住宅、森林、危险品仓库等地段;
4.应减少交叉、跨越、避免对弱电的干扰;
5.变电站出线宜将工业线路和农业线路分开设置。
9.3.6 供电变压器容量的选择,应根据生活用电、乡镇企业用电和农业用电的负荷确定。
9.3.7 重要公用设施、医疗单位或用电大户应单独设置变压设备或供电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