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第Ⅴ建筑气候区

   第3.5.1条  该区立体气候特征明显,大部分地区冬温夏凉,干湿季分明;常年有雷暴、多雾,气温的年较差偏小,日较差偏大,日照较少,太阳辐射强烈,部分地区冬季气温偏低;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0--13,冬季强寒潮可造成气温大幅度下降,昆明最低气温曾降至-7.8;7月平均气温为18--25,极端最高气温一般低于40,个别地方可达42;气温年较差为12--20;由于干湿季节的不同影响,部分地区的最热月在5、6月份;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90--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0%--80%;年雨日数为100--200d,年降水量在600--2000mm;该区有干季(风季)与湿季(雨季)之分,湿季在5--10月,雨量集中,湿度偏高;干季在11--翌年4月,湿度偏低,风速偏大;6--8月多南到西南风;12--翌年2月东部多东南风,西部多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1--3m/s。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日140--200W/m²,年日照时数为1200--2600h,年日照百分率为30%--60%。
    四、年大风日数为5--60d;年降雪日数为0--15d,东北部偏多;最大积雪深度为0--35cm;高山有终年积雪及现代冰川;该区为我国雷暴多发地区,各月均可出现,年雷暴日数为40--120d;年雾日数为1--100d。
   第3.5.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VA区常年温和,气温较低;气温年较差为14--20,气温日较差为7--11,日照较少。
    二、VB区除攀枝花和东川一带常年气温偏高外,其余地方常年温和,但雨天易造成低温;气温年较差和气温日较差均为10--14;年雷暴日数偏多,南部部分地区可超过120d;年雾日数偏多,可超过100d。
   第3.5.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应满足湿季防雨和通风要求,可不考虑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宜使湿季有较好自然通风,主要房间应有良好朝向;建筑物应注意防潮、防雷击;施工应有防雨的措施。
    三、VA区建筑尚应注意防寒。
    四、VB区建筑物应特别注意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