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驼峰线路的平面
第6.2.1条
驼峰溜放部分的线路平面可按下列要求设计:
一、应采用线束形布置,每个线束的调车线数量宜为6~8条;并应采用6号对称道岔和7号三开对称道岔。改、扩建时,可保留6.5号对称道岔。如调车场外侧线路连接有困难,可个别采用9号单开道岔。
调车线数量较少的简易驼峰,如采用6号对称道岔布置有困难,可采用9号单开道岔和复式梯线形平面布置。既有站改建确有困难,可保留原有梯线形平面布置。
二、曲线半径不宜小于200m。困难条件下可采用180m。
三、曲线可直接连接道岔基本轨或辙叉跟;此时轨距加宽和外轨超高可在曲线范围内处理。
第6.2.2条 驼峰前设有到达场时,应设两条推送线,如采用双溜放作业方式,可设三至四条推送线;峰前不设到达场时,据解体作业量的大小,可设一条或两条推送线(即牵出线)。
设有两条推送线,线束在四个及以上的驼峰,应设两条溜放线。
两推送线间不应设置房屋,经常提钩地段应设计成直线,两线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6.5m。如需设置有关设备,不应妨碍调车人员的作业安全。经常提钩地段主提钩一侧,应在提钩人员跨越的道岔范围内铺设峰顶跨道岔铺面。
第6.2.3条 简易驼峰的禁溜车停留线可根据需要设置,其他类型的驼峰均应设置,有效长度可采用150m。如禁溜车较少,禁溜车停留线和迂回线可合渗一条。
禁溜车停留线如从推送线出岔,应采用9号单开道岔。辙叉应设在峰顶平台上;如道岔在推送线主提钩一侧,尖轨可设在平台上。
禁溜车停留线应避开信号楼等建筑物,且不应妨碍调车人员的了望。
第6.2.4条 驼峰前设有到达场时,应设绕过峰顶和车辆减速器的迂回线;驼峰前不设到达场时,可根据需要设置迂回线。
第6.2.5条 驼峰线路平面的设计,应合理布置车辆减速器和集中控制道岔需要的保护区段,并应根据作业要求,考虑驼峰信号楼、峰顶连结员室或调车员室和车辆减速器动力室等房屋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