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编组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条
编组站应根据在路网中的位置和作用,结合车流组织特点和当地条件进行设计。
路网性编组站应设计为大、中型编组站,区域性编组站宜设计为中、小型编组站。设计时应根据引入线路数量、作业量及其性质和工程条件等要求,通过全面比较,选择合理的图型;并根据需要预留发展余地。
第5.1.2条 编组站应按运量增长需要分期修建。近期工程的设计,应注意方便运营,节约投资;并应尽量减少远期扩建时的拆改工程和运营干扰。
第5.1.3条 编组站的车场、调车设备和其他各项设备的相互配置,在满足需要的通过能力和改编能力,节省工程投资和运营支出的前提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站各组成部分工作上协调;
二、车站作业具有流水性和灵活性;
三、减少进路交叉和作业干扰;
四、缩短机车车辆、列车的走行距离和在站停留时间;
五、便于采用现代化技术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