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交叉构筑物
10.1 桥梁
10.1.1
本节桥梁系指在城市防洪工程中,河道和排洪沟渠与堤防、公路和城市道路交叉处设置的桥梁。
10.1.2
桥梁的设计洪水标准,不应低于所在河道或排洪沟渠的防洪标准。
10.1.3
桥梁纵轴线宜与河道正交,桥墩轴线宜与水流方向一致。
10.1.4
桥闸(桥带闸)除满足排泄设计洪水流量要求外,还应考虑壅水影响。
10.1.5
无通航河道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表10.1.5的规定。同时梁底缘不应低于堤顶。

10.1.6
桥梁引道与堤防交叉处不宜低于堤顶,否则应设置交通闸。
10.1.7
桥闸底板顺水流长度,除满足上部桥梁和启闭机布置要求外,底板的地下轮廓和边墙布置还应满足防渗要求,同时闸下游应采取消能及防冲措施。
10.1.8
桥墩上应设置水标尺,以观测水位及冲淤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