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网
广告投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加盟代理
首页 | 新闻资讯 | 建筑学院 | 房地产业 | 资源下载 | 建筑规范 | 建筑画廊 | 广告专区 | 模型商店 | 个人空间 | 建筑论坛
首页 > 房地产业 > 观点评论 >
 
评论:不能再认为“高房价带来高竞争力”了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25 18:22:59 来源:
中国城市论坛9月11日发布国内首份《中国城市品牌价值报告》,包括四大直辖市在内的大城市排名居前。但是,这些大城市在拥有品牌价值之外,还拥有另一张“名片”,就是都不宜居:在宜居方面得分较低,在置业成本方面得分均为负数———高房价已经制约了中国宜居城市的建设。

  如专家所言,“这种巨大的反差给中国城市建设敲响了警钟。如何在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方面实现突破,是许多城市共同面临的一项紧迫工作”。今天,我们必须认识到,“房价高带来高竞争力”是个伪命题。

  任何中心城市、中心城区在发展之前,必定有个房价与经济水准相应的提升过程,华尔街在成为金融中心之前,房价并不高,现在房价高是因为集聚了国际一流的商业银行,其创造价值的能力更高。如果上海陆家嘴现在商业楼宇的价格,就涨得比华尔街或者英国的金融街更高,也不能因此成为比华尔街更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实际情况是,即便目前陆家嘴的商业楼宇价格甚至可以与香港、新加坡并肩,也还不能成为亚洲金融中心。成为金融中心需要发达的市场经济、居民的消费能力,更重要的是需要彻底市场化的货币体系、资本市场与之配套。以此而论,不管是上海还是天津,要想成为亚洲金融中心,都还有相当远的距离。

  超过经济发展水准的高房价,将拒绝和淘汰城市所需要的建设者,而不是仅仅使低收入、低素质者出局。据统计,8月份全国房价继续蹿升,其中乌鲁木齐房价涨幅居前,新建商品房同比上涨15.5%,二手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2%。乌鲁木齐职工月平均工资在1400元上下,而新建商品房销售价在3000元左右。无论对当地普通职工,还是对于外地打工者而言,都很难说是一个宜居的城市。

  房价高,不宜居。如果国内城市房价继续急剧上涨,后果有二:第一是驱赶农民工等底层劳动者,使加工经济失去依托。除非这些城市已经准备好经济彻底转型,否则这样的打击会毁坏当地现有的经济架构;第二,驱赶无法承受高成本的企业、商务人士,如果商业成本迅速向香港等城市看齐,而金融、法治、安全、环境、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程度又远不及香港,那内地城市靠什么比较优势来吸引这些商务人士?商务成本与经济发展程度保持一定的比例,并且从中心商务圈向外,成本逐渐呈梯级下降,城市的商业才能健康发展。

  大城市的竞争力取决于市场、环境、信息沟通等许多要素,我国很多大城市具有品牌效应,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行政式的资源集聚模式,而不是因为他们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市场化的资源分配路径,以及超过其他城市的信息渠道。

  一个房价远超当地民众负荷的城市发展,是以大幅度减少当地的消费为代价的。根据统计,如果中国房价每下降一个点,将为市场一年增加100亿元以上的消费,而中国房价带来的经济泡沫至少在30%以上。也就是说,只要中国房价下降30%,挤掉这些泡沫,中国市场一年将增加3000亿元的消费总额。当然,房价与消费数据之间未必能够如此一一对应,但是为拉动内需而开展的房地产市场化,却挤压了普通城市居民的正常消费,使得银行资金越来越多地沉淀于房地产,而不能发挥更大的效用。

  人为拔高城市成本,使城市经济无法可持续发展,城市房价上涨的最大后遗症已显露无遗。另一方面,地方财政过于依赖房地产财政,既会使房地产独大的模式自我增强,不断膨胀,也会使地方政府不急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税源,躺在房地产泡沫上得过且过。因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高房价的危害。

  
评论】【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搜索文章
 最新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压、容量
·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设计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3DMAX专业名词解释(转贴)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
 热点文章 
·工程项目管理的新挑战
·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剖析
·贝聿铭:我和我的建筑都像竹
·家居配色五行方案
·无止境建筑哲学-建筑大师保罗
·北窗杂记之再看风水
·浅谈建筑风格设计与特殊创意
·关于施工项目管理的有关问题
·英国城市规划教育
·钢筋工程施工方法

网站留言关于我们广告投放升级VIP网站历程友情链接加盟代理

Copyright © 2001-2007中国建筑网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05004105号
网站客服热线:021-56800471;15921692235;13524825335(短信和来电均可);传真:021-56800471;
客服信箱:sh2011@126.com;投诉信箱:webmaster@coofu.com;MSN:jianzhuw@hotmail.com;QQ:960899(推荐);970255;2099971;
本站中文域名:中国建筑网;网站支持:清华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网站法律顾问:吴羽
网站QQ群:35733459;33531875;10235924;4602961;7883400(建筑群)32124423;35733574(景观群)33532864;10237222(室内群)30571901(环艺群)35733660(土木建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