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与《南方周末》分别以不同案例揭示了中介哄抬房价的“灰幕”,把公众对房价上涨的关注点聚集到中介行业。事实毋庸置疑:当前在房地产卖方市场下,中介深谙消费者购房心切的心理,利用信息不对称,用种种匪夷所思的手段操纵价格,其劣行犹如猛兽掠食后清理战场的秃鹫,为当前房价畸高不下又提供了生动的注脚。 对房价上涨,舆论的诘问和追索从没停止过,起初焦点集中在“开发商暴利”上。其时有开发商指出,追求利润乃商人的天性,是政府允许开发商暴利,而保障穷人住房亦是政府的责任。于是焦点又集中在“政府不作为”上,政府的回应无非是一次比一次坚定的“一定要把房价控制住”的宣示,每一次政策都挟风雷而来,到最后所有成本都转嫁给消费者,这时又有政府的声音指出,消费者对住房的期待不理性,要求人人一套住房的预期不现实。此间,有开发商责问政府土地供应不足,有政府反指开发商囤地不开发,在无数次的指责与卸责中,公众逐渐失去了判断与心理耐受力,而房价持续上涨的现实从来没有动摇。而现在,人们似又找到了新的焦点:房地产中介―――正是他们两面三刀,辗转逢迎于买家与卖家之间,吃差价,抽回扣,把房价炒高。
的确,倘若没有中介的兴风作浪,房价的供求双方将可以用更为合理的价格交易,然而必须指出的是,中介是房地产价值的发现者,他所赚取的,是卖家意愿出售价格与该房产实际最高价格之间的差价。也就是说,倘若房价并无承接者,中介即便再想抽取利润,也无法可想。而倘若高价受到了追捧,即便中介不去骗取,也终于会体现在卖家的利润中。因此,中介的可恶之处,仅在加速了价格上涨的过程。而令客户承接高价屡屡上当的,其实是这样一个理由:“此时不买,将来价格会更高。”
当人们纠缠于中介的种种劣行、纠缠于法律法规的制约时,很容易忽略了背后更大的危机和风险。即在中介每次转手,交易成本令房价上涨高达11%(据《南方周末》)的价格形成过程中,背后到底有无真实的需求支撑?
必须看到,人们一直无法为遏制房价上涨找到一针见血的药方,是因为房价一直处在一个投资+消费需求驱动的扩张周期中,人们所能抨击的,只能是官商勾结、中介食利、物管失职等非市场因素,而真正决定价格的始终是这一轮扩张周期的内在规律,而这一周期的前期的确有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合理因素支持,但当房价上涨成为预期以后,由于房地产兼具投资品和消费品的性质,在价格上涨预期与投资需求相互作用下,房价便呈现出泡沫化上涨的趋势。也就是价格上涨预期抬升投资、消费需求,而需求提高又拉升价格。
问题是,这种以价格上涨趋势拉动的需求并不完全体现真实的需求。首先是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者,他们大多为追涨预期所诱惑,购房并非为了自住,一旦升势逆转,这部分需求将成为大量供给冲垮房价,而一向被认为泡沫最小的自住需求,则更多的是手头拮据的人们用信贷来支付的,由于预期房价会上涨,不少家庭甘心承担超出经济承受能力的房贷,并预期这一冒险能给自己带来更有保障的未来。至此,一个完整的泡沫形成过程已经活现眼前。
众所周知,真正能支持价格的需求,必须是有支付能力的有效需求。早有专家指出,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需求目前已经脱离了有效需求的范畴,更多地是虚拟需求在支撑大局。
我们现在还不能妄下这样的判断:房价上涨尽皆是泡沫所致。但泡沫对房价的影响因素已经不容忽视,从各方面数据看,我国无疑已经进入了通货膨胀的轨道,这既有国际流动性过剩的原因,也有国内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扭曲的因素。从无例外的是,在通货膨胀的前期,将一直伴随着资产上升的幻象,而到了末期必定会有一次深刻的资产价值重估,房地产的价格将首当其冲,虽然正如经济学家所指出的那样,房价下降了,你的钱包也瘪了,但对于那些自付比例小、银行贷款比例大的购房者而言,届时将面临的是房价贬值、银行欠债分毫不减、利息负担加重的多重窘境。倘若一个人是为房地产价格上涨预期而透支信用,承担超出支付能力的信用贷款,那你就已经是泡沫的制造者,并必将成为泡沫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