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网
广告投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加盟代理
首页 | 新闻资讯 | 建筑学院 | 房地产业 | 资源下载 | 建筑规范 | 建筑画廊 | 广告专区 | 模型商店 | 个人空间 | 建筑论坛
首页 > 建筑学院 > 建筑论文 > 建筑艺术 >
 
浅谈建筑风格设计与特殊创意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26 23:22:55 来源:
现代的建筑风格独特而富现代化格调的设计工程,仿佛已是城市的商标;综观过去多年来的城市改造工程,在种类和风格上均是多元化的,无论是古典、传统或是现代化的呈现、凭着设计者的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创意,经过他们的一番塑造之后,房舍的每一处,都散发出独特的神韵。

在发展设计事业的初期,设计者虽然把目标放在城市的住宅设计上,但对商业设计的市场从未忽视过,随着时代的发展,无论是办公室、酒店、餐厅、商场,还是住宅等各类工程在设计上是向往自由自在、我行我素的创意空间。随着设计业的蓬勃发展,设计者对每一个新的工程就是一项新的挑战,他们将会全力以赴去创造自己的新作品。设计是凭个人的主观感觉出发,具体来说,一位主观性强的人走进现场环境里,一眼便能够洞悉出它的利弊所在,知道其适当的处理手法,这就要他们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对周边事物有主观性的认识。再者,对周围事物不断观察可以训练自己的分析能力,随着观点与角度的转变,视野的拓宽,又可进一步激发设计灵感和创意,而且,经常赏析别人的设计做到知已知彼也是十分重要的。

     众多的设计者认为现在的设计主流就是80年代的简约主义的复苏,设计师多随大流,因此设计出来的作品风格都十分接近,显得毫无个性,我主张不断注入新元素,推陈出新,不容许因循或抄袭,惟有这样才能创出佳作。但如果太拘泥于此,整个设计会不够饱满。所以,它必须借鉴装饰艺术和现代艺术装饰模式。建筑设计非常注意彰显不同区域的个性,同时,为了形成一种视觉上的连续,不至于由于风格的过于强烈而形成跳跃感,设计时也十分小心地遵循协调一致的原则,其间的尺度就显得相当微妙。对设计者们的最大感悟是,“最贫乏而无益的,莫过于被现代性蛊惑纠缠,并且刻意忘记历史。古代文明留传给我们的浩瀚遗产乃是建筑与设计最堪彪炳的地方之一。这是古今之间的一种活生生的对话。但我们所要传达的讯息不应是描摹设计发展的历史,而是一种远为深切的领悟:只要我们可以想到的东西,没有什么是建造不出来的。”

众多的设计者挟建筑师之名而投身于室内设计的范畴里,确实是一有利的条件。一个专业、优质的设计师,并不局限于对家具配搭上的安排,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把整项装修工程联系起来,例如规划电器的位置、冷气机和风喉的装置等等,在懂得这些土木电工的知识之后,才能拟定出一个能得以实践的设计构思,否则,最后出来的效果便会跟原先的大相径庭,又或变得不切实际了。因此,具有建筑学知识背景对于室内设计工作确实有莫大的助益。

谈及设计风格,明净简洁最为设计者所喜爱,并多以富有现代感的表现手法去处理。在各种设计元素里,空间的安排与运用最为重要,宽敞的空间带给人舒适自然的感受,因此着重视觉上的空旷感,间隔上的妥善分配就是其重要的处理手法之一。其次是物料的搭配和色彩的组合,物料的选取主要取决于环境因素,例如一所海滨之屋,为了避免潮湿,地板不宜选用木料,而选择云石、麻石之类则较适宜;至于色彩的组合,设计者可根据个人偏爱的色调,想象的背景下,有利于营造气氛和突显特殊的设计风格。但是必须强调在着手进行任何设计中,从来都没有既定预设的“房子风格”以套用于单位设计里,要知道自己的审美观念和标准是不能强加于客户的,应该反而注重空间的利与弊和格调的配合,当然不难忽视客户的要求和喜爱。在满足客户所需的条件下,再加入自己的设计意念,通过适当的处理手法,营造出别具风格的生活环境。

室内设计中经常碰到有些住宅面积小,个人占有的空间不多,因而,在空间的运用上,主张以简单的手法去处理,习俗达到空间倍增的效果。所谓的简单,是泛指一种简约的格调,主张利用不花巧的线条,不复杂的材料,营造一个舒适自然的场景,以增加视觉上的空间感。同样地,较为浅的色调容易给人以舒适的感觉,再者,淡素色泽有助光线的折射,能加强室内的光度;在一片素净的背景下,不管是强烈的对比,又或是和谐的配衬,都能突显出室内每一处设计。灯光在室内设计上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元素,灯光控制有助于营造气氛,增加层次感,因此,每当进行一项工程时,设计者们必定会在灯光效应花大量的时间和心思,务求达至完美。作为一位专业的设计师,经验的累积是十分很重要的,犹如一个宝库,无论是好的,还是来好的经验,都有鞭策自己的作用,欣然接受别人的批评、勇于承认自己的过失,并从中不断反思和寻找,才能突破自己,跨越樊篱而迈向前方。

1 2 3 4 5 6 下一页  
评论】【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搜索文章
 最新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压、容量
·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设计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3DMAX专业名词解释(转贴)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
 热点文章 
·工程项目管理的新挑战
·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剖析
·贝聿铭:我和我的建筑都像竹
·家居配色五行方案
·无止境建筑哲学-建筑大师保罗
·北窗杂记之再看风水
·浅谈建筑风格设计与特殊创意
·关于施工项目管理的有关问题
·英国城市规划教育
·钢筋工程施工方法

网站留言关于我们广告投放升级VIP网站历程友情链接加盟代理

Copyright © 2001-2007中国建筑网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05004105号
网站客服热线:021-56800471;15921692235;13524825335(短信和来电均可);传真:021-56800471;
客服信箱:sh2011@126.com;投诉信箱:webmaster@coofu.com;MSN:jianzhuw@hotmail.com;QQ:960899(推荐);970255;2099971;
本站中文域名:中国建筑网;网站支持:清华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网站法律顾问:吴羽
网站QQ群:35733459;33531875;10235924;4602961;7883400(建筑群)32124423;35733574(景观群)33532864;10237222(室内群)30571901(环艺群)35733660(土木建材群)